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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[快穿] 第143节 (第1/2页)
庄沙水乐得嘿嘿笑。 不是他霸着这份工作不放,实在是他在这片戈壁跑了二十多年,感情太深了,他舍不得呀…… 这份公务的钱多吗?不多。 之所以放不下,还不是因为他热爱这份事业。 他的榜样是雷锋同志,年轻的时候在北大荒开荒,他曾有幸和雷锋同志相处过,那时候他就暗暗发誓要充分学习雷锋精神。 从北大荒回来后,他扎身到了戈壁滩上,这一干就干了二十来年。 陡然间让他离开熟悉的岗位,他怪难受的。 瞥了眼骆驼背上一颠一颠的少女,庄沙水不知为何笑了起来。 这丫有种,这么些年过去了,没想到第一个当着他的面说要‘撬’他饭碗竟然是个女娃娃。 有趣。 - 一路上,风红缨将她在热娜家的所见所闻和两人说了。 两人脸色都不太好看。 风延荣直接下了死命令,没人陪着,风红缨不许靠近热娜家。 庄沙水皱着眉:“巴亮这打女人的毛病咋还没改?之前他当着我的面保证过,说不打了……” 风红缨:“改不掉的。” 家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。 何况热娜爹酗酒又抽烟,这种烂透根子的人,指望他改过自新比猴子捞月还难。 八月的戈壁滩日头烈的很,中途三人还遇上了一股小沙尘暴,要不是有小毛驮着风红缨,风红缨早就双腿发软晕了过去。 无精打采地趴在小毛身上,风红缨呕得差点连隔夜馕都吐了出来。 庄沙水哈哈大笑,打趣风红缨身子骨不经造,不适合当戈壁滩上的警察。 风延荣既心疼又好笑,笑过之后,风延荣更加坚定了送妹妹出去读书的念头。 妹妹是娇花,她该去温暖的首都绽放。 然而这两人都想岔了。 风红缨虽没有穿上警服当一名警员,但她亦没有去首都定居。 多年后,戈壁滩上不止有为人民服务的老警察,还有骑着骆驼行走在各个村寨的女记者,奔赴正义,寻求真相,还人间清白。 - 热娜家设在村尾,离绿洲最远,平时鲜少有人过来。 仨人过去时,只听一声声凄惨的哭嚎声在仨人耳边响起。 “我打不死你!好好一块肥肉到了嘴边还飞了,你脑子糊了屎吗?” 女人呜呜哀嚎,令风红缨诧异的是,女人不是求饶,而是认错。 “对不起,对不起,是我的错,你别打我了,呜呜……” “不打你?留着你有什么用?风家那个小贱人比豆芽还嫩,你五大三粗的奈何不了她?你个蠢货,你就是不想老子快活,你是故意的对不对?” 又是几个耳光。 女人尖叫连连,似是觉得委屈,女人捂着脸辩驳。 “不是,我不是故意的,我追出去了,眼瞅着要抓住了,没想到她大哥跑了过来,她大哥是什么人你比我清楚,我不是他的对手……” 里头的打骂声还在继续,庄沙水和风延荣相视一眼,两人皆勃然变色,万目睚眦。 风延荣拔出小毛驼峰处挂着的长棍,二话不说就冲了进去。 觊觎他妹妹,活着不耐烦了是吧? 庄沙水背着手站在门外,只交代一句:“风家老大,你下手注意分寸,别打死了,打死了不值当。” 打死了要坐牢的。 风延荣‘嗯’了声,一脚踹开松垮的木门。 乍然看到门口站着的人,屋里两人均吓了一大跳。 风延荣合上门。 很快,屋里只剩下男女惨烈的哀嚎声以及棍子落在皮肉之上的闷哼声。 风红缨无语望天。 亏她之前还心疼热娜娘,就目前看来,热娜娘和热娜爹根本就是一路的货色。 十来分钟后,庄沙水和风红缨才进到茅草屋内。 男的被风延荣吊在梁上,浑身上下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