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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7节 (第3/4页)
子民,无论贫富贵贱,哪怕昔日曾在奴籍的奴隶和一些被通缉的罪民,都可以将功折罪,若是战死在城上,战功亦可传承给子孙,享受和京东军一样的抚恤和追赏。 开封府的暗民,身上大多都背负着奴籍或罪名,或者是那些被牵连得失去户籍的子女家人,几乎都是“黑户”,他们同样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洗清罪名,重新做人。如今既可以保家卫国,又可以重获新生,对他们而言,几乎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。 他们甚至比那些战士更悍不畏死,因为他们知道,哪怕他们战死在这里,岳璃也会帮他们照顾家人。 这是对岳璃,也是对昔日岳元帅的尊敬和信任。换了任何一个其他宋国的将领来此,都不可能有比她更好的威信和说服力。 众志成城,不仅是意志,还有他们用自己血肉筑成的城墙,生生在金兵的利箭和炮火下,守住了这座城。 当金兵的云梯搭在城墙上时,他们用檑木砸下去,用滚烫“金水”泼下去,等这些都用完了的时候,他们甚至自己用火点燃了自己身上的衣衫,扑上去抱住云梯,和上面的金兵一起摔下城墙,粉身碎骨,甚至尸骨无存。 他们已经不知道打退了多少次金兵的进攻。 从早到晚,一天又一天,时间已经不复存在,每个人都在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。敌人冲上来了,砍下去,推下去,若是挡不住的,就抱着一起跳下城,哪怕同归于尽摔死在城下,也绝不容他们留在城头。 当金兵一退之时,他们就直截了当地倒在地上昏睡过去。而其他的百姓这冲上来,替他们包扎伤口,清理尸体和伤员,收拾能用的箭矢,修理城头破损的地方,将砍杀出无数缺口的刀换下去,换上磨得锋利无比的刀……这些是城中的老弱妇孺力所能及的事,他们也可以帮着出一份力,让守城的将士们可以多休息一刻,多喝一口水,多吃一碗粥,或许就能够多守住一天,就能等到大宋援军的抵达。 抱着这样的信心,他们才能一天又一天地坚持下来。 几乎全城的百姓都投入了这场战斗,有人上城墙厮杀作战,有人在城墙内准备守城物资,还有人做饭煮药,随时准备着支援城上的守军。 哪怕如此紧张疲累,可没有一个人退缩。 他们都很清楚,眼下已到了最后的时刻,以那些金兵的疯狂,一旦城破,那就是满城百姓都为之殉城的结果,金兵屠过的城不止一个,这里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可他们就是不想束手就擒,不想任人宰割。 “老子就是死,也要抱着一个金狗一起下地狱!”杜奎身上血迹斑斑,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血,哪些是敌人的血,冻得硬邦邦的结成了块,手脚和脸上的冻疮红的发亮,都比不过他满是血丝的双眼,“老子这次至少杀了上百个金狗,就算死,也值了!” “呸!我们才不会死!” 霍千钧啐出一口血水来,跟着疼得嘴角都抽抽了一下,仍是不服气地说道:“告诉你们,小爷我从来都是福星,命大着呢!好几次别人都以为我死定了的时候,我偏偏死不了!当初纥石烈志宁想搞死我,结果呢?沉河里喂鱼了!这次的仆射忠义更不用说,脑袋都被魏家娘子带回去祭天了!” “大伙儿跟着我,以后吃香的喝辣的,再把开封府的瓦子重新修起来,有的是乐子在后头等着咱哥们儿,就算阎罗王现在来了,小爷我也一枪给他捅回去——” 说着,他挥舞着手中的长戬,在城头威风凛凛,原本就俊朗高大的身形,被阳光镶上了一圈金边,当真有若天神下凡一般,让城下的百姓都看得出了神。 “小心!——” 岳璃一把将他推开,冲着众人大叫:“都找地方隐蔽好!小心石炮和火箭——” 这时候的火箭,是在箭身上包裹着一层带着火油的布条,真正杀伤力不大,但破坏力很强,因为他们近十日的守城战下来,几乎耗尽了箭矢和滚石檑木,都得趁着金兵退败后派人从城墙用大竹筐吊下去收拾战场,捡回一些能用的物资来,才能勉强多支撑几日。 可这些金兵也陆续带来了投石车和弩车,给城墙上的守军和城里的军民造成了不小的损伤,尤其是那些火箭所到之处,引燃民居,轻则烧毁房屋,重则伤及百姓,岳璃从一开始就命人收集全合城的水桶集中在城墙周围,并让来帮忙的百姓不停地运水过来,这才能将损伤降到最低。 幸好当初开封府的城墙修的是里三层外三层,靠近外城的大多是些棚屋,经过几次破坏后,岳璃干脆让里面的老弱妇孺避入内城,将棚屋拆下来用作檑木和火把,正好去对付那些攻城的金兵。 还有几个百姓献计,将城里那些布坊成匹的布浸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