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妹有光环_表妹有光环 第106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表妹有光环 第106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但是郑校尉并没有因为忙碌就放松与魏临的关系,相反,他觉得自己与魏临越发好了。

    ??之前两人更像是从属关系,他不爱动脑子,就是魏临说什么他去做也就是了。

    ??可现在魏临与他多有商议,反倒比以前亲近。

    ??郑四安也时常去魏家药铺看望魏二郎和左鸿文。

    ??尤其是左鸿文,郑四安心里明白这位以后多半就是魏临的军师,自己的同僚,自然是要早早搞好关系,也方便日后在衙门里相处。

    ??这也让郑四安见证了左鸿文态度软化的过程。

    ??等魏诚彻底病愈的那天,正巧是郑四安过来看望,他便去安排马车送魏诚回归德将军府。

    ??再过几日便会放榜,魏二郎痊愈的很是时候。

    ??不过左鸿文的病年深日久,轻易是离不开药铺的。

    ??而这次郑四安去他房中探望时,便瞧见左鸿文正在作画。

    ??这些日子郑四安见识了这位左先生的本事,琴棋书画无一不精,诗词歌赋信手拈来。

    ??都知道他书法造诣极高,模仿笔迹不在话下,不过左鸿文最喜欢的却是作画。

    ??而这次的画颇为大气,有山有水,有树有花,几笔勾勒出的茅屋很是写意。

    ??画完后,左鸿文换了只笔,一行漂亮的草书落下。

    ??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。

    ??纵使郑四安并不是个能吟诗弄文的,却也能看得出,左鸿文怕是已经想通了。

    ??脸上有了笑,郑四安正要说话,就看到左鸿文从袖中掏出了一枚印章。

    ??这印章用的石头看着一般,算不得好,不过颇为圆润,纹理也很有特色,倒带了些雅趣。

    ??左鸿文很快就在那行诗下落了印。

    ??郑四安看过去。

    ??先是漫不经心,但很快,眼睛瞪大,背脊微僵。

    ??左鸿文神色如常的收回了印章,这才抬头看向了郑四安。

    ??那半张脸目清隽俊朗,眉间没了郁气后,越发显得儒雅:“校尉大人上次送来的茶极好,不如坐下共饮一盏?”

    ??可是郑四安没有回答,一改之前的热切,只管盯着那印看。

    ??左鸿文有些不解,以为郑四安是有哪里不适,正要开口。

    ??而后,就瞧见郑四安看向他,颤着声音问道:“不知……不知先生可有号?”

    ??左鸿文一听,便觉得没什么好隐瞒的,便笑道:“是有一个,不过是胡乱起的,自娱自乐罢了。”

    ??郑四安盯着他:“敢问先生号什么?”

    ??左鸿文指了指那画上的红印:“在下自号竹清。”

    ??郑四安:……!

    ??作者有话要说:作者花:校尉大人,升官了,开心吗?

    ??郑四安:开心!

    ??作者花:还碰到了左先生这位稀有卡,高兴吗?

    ??郑四安:高兴!

    ??作者花:那好,今天的红包108个你发,祝福校尉大人官运亨通

    ??郑四安:……???

    ??=w=

    ??下面是不重要的小科普——

    ??1、皂独附姜汤:祛风除湿,散寒止痛,且,谨遵医嘱。

    ??2、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:《游山西村》陆游

    ??第69章

    ??竹清先生……竟然当真是竹清先生!

    ??左鸿文是霍云岚荐给魏临的,也是魏临亲自相看,亲自去府衙里救出来。

    ??两个主角一起寻到的谋士,定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??只是名有相似,重合的可能性也是有的。

    ??郑四安为保万全,便努力放缓了声音,问道:“敢问左先生,竹清二字,何解?”

    ??左鸿文觉得自己的号并不是什么需要缄口的秘闻,也不瞒他,直接道:“难以口舌争,水清石自见,云无心,竹无心,我亦无心似竹云。”

    ??……好的,对上了,可不就是剧情里提到过的话么。

    ??原书里有关竹清先生的描述不多,只写他用计鬼魅,写他冷情冷心,写他差点就帮助成国一统天下,若非魏临在,若非徐承平突然改了脾气,以后将会如何还未可知。

    ??但书中并没有写过竹清先生其人如何,也不曾正面描绘过他的姓名容貌,却细细解释过名号的含义。

    ??如竹,挺拔却无心。

    ??如水,清澈却冷清。

    ??正因如此,书中的竹清先生用起计谋来总是冷如冰,狠如刀,分明有着可定天下的经韬纬略,却做的是血流成河的倾覆事。

    ??当时郑四安看到时,只觉得这竹清先生就是作者写来给成国开的外挂,让成国能和楚国较量上一阵,并没想过旁的。

    ??现在把这些放在左鸿文身上,便可以理解其中缘故。

    ??这人命运坎坷,父母亲族一概没有,加上烧成重伤,受尽冤枉,面容尽毁,这对读书人来说便是去了半条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